近日,潍坊市城管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住建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对潍坊中心城区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影响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中心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涉及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查询地下管线资料,并邀请相关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形成现状资料。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保税区)内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市政管线情况,相关单位可到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行查询。
《通知》提出,建设单位应当与管线权属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制定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方案,对施工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予以保护。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线权属单位就地下管线保护进行技术交底。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好各种保护措施,确保地下管线不受破坏。施工单位在管线保护区域内动土施工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地下管线种类、管径、位置不明时使用机械野蛮施工,在接近管线一定范围内必须使用人工精细作业。一旦损坏地下管线,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必须第一时间报管线权属单位抢修。
此外,《通知》还规定,因开工前未依法进行查询地下管线情况擅自动土挖掘,造成地下管线损坏、对城市运行产生影响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依法对其顶格、从重处罚。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