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45名聊城阳谷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在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作履职情况汇报并现场评议,这是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一部分。
“共发放履职评议票36份,员额法官程某在4大项10小项测评内容中36票均为优秀。”
“员额法官宓某山所在庭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611件,结案率为94%。”
法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后,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价调研小组对被评议对象提出了初评意见。
去年以来,阳谷县启动了对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分别在检察院和法院召开了动员会,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办法,制定了履职评议实施方案,规范了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监督和被任命人员履职监督的内容、范围、程序、途径等。同时,阳谷县人大还邀请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和评议。
阳谷县人大常委会设计了履职评议票,评议的内容主要为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监督、廉政建设等4大项10个小项,使履职评议更详细、更精准。
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贵才介绍:“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是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法治阳谷建设、推进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把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成效体现在数据上,避免了主观臆断,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价奠定了良好基础。”
对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实行履职评议,在法院、检察院引起了较大反响,不仅督促被测评人员按照评价意见认真整改,而且真正做到了法检干部有触动、工作有推动,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检察院的届内监督落到实处。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张军 通讯员 费思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