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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付金额12.06亿元 返还被骗资金1487.98万元 聊城市公安局通报反诈工作

2021-11-05 17:44:4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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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聊城市公安局举行聊城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鹏就全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讲话。在本次发布会上,还向被骗群众返还了部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

李鹏介绍,当前,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新型犯罪的主流类型,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而且吞噬了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从作案手段看,刷单类占36.4%,杀猪盘类诈骗占21.5%,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占10.86%。从涉案金额看,杀猪盘类,刷单类,贷款、代办信用卡类金额居各类发案损失前三位。其中,杀猪盘类诈骗涉案金额占34.85%,位居第一位,刷单类涉案金额占29.02%,位居第二位;贷款、代办信用卡涉案金额占7.46%,位居第三位。

1-10月,全市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86名,核查手机号线索153条,打掉窝点30个,抓获窝点犯罪嫌疑人84名,核破案件75起,查扣GOIP设备36台,猫池设备10台。市反诈中心共接预警312101条,预警反馈率100%,成功劝阻307415起,成功率98.5%;全市通过侦办平台紧急止付个人、对公、三方账户41572个,止付金额12.06亿元,冻结账户1818个,冻结金额2.35亿元,向受害群众返还被骗资金1487.98万元。

自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以来,全市共接收并核查公安部下发涉案银行卡线索2148条,涉案手机卡线索225条,抓获开贩卡人员656人,共缴获电话卡193张,银行卡4210张,全市各商业银行共排查账户2673个,惩戒“两卡”涉案人员2532名。​

在“断卡”行动开展之初,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人民银行、通讯运营商电信运营商联手联动,分工负责、压实责任、互相配合,有针对性地对手机卡“实名不实人”和倒卖、转让银行卡等问题进行源头治理和清理整治。今年以来,聊城市先后召开14次联席会议,与通信、金融部门共同部署研究“两卡”治理工作。

2021年2月份,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金融用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一级不良信用通信用户限制周期为5年,周期内各通信运营商只为其保留一个山东省内手机号码或固话号码,其他通信业务和产品全部强制关停;纳入惩戒的不良信用金融用户,5年内暂停其在山东省内开立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聊城市公安局将对所有涉案手机卡、银行卡纳入不良信用惩戒限制的用户,并全部关停其名下的所有手机卡、银行卡,用户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向不良信用申报所属社区的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聊城市公安局还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聊城中心支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出台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贩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营业执照、手机卡和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的联合通告》。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发布了部分“两卡”涉案人员曝光惩戒的消息。目前,全市“两卡”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涉“两卡”的违法犯罪问题已得到遏制。与“断卡”同步进行的是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控增量、清存量,坚决清除本地窝点,斩断黑灰产业链条,全力遏制“两卡”违法犯罪蔓延态势,彻底铲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的土壤,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张军 李云乾 付延涛)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田延士